团建活动 咨询电话 4000-288-501

— 网站新闻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4000-288-501
北京合众飞驰团建公司

电话:4000-288-501

手机:13161383482

邮箱:tuanjian@hwtop.com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北京合众飞驰团建公司 时间:2022-02-26 人气: 369 查看

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怎么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规定:“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标签:

本文链接:https://www.hwtop.com/tuozhan/685.html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
× 微信号

请截屏保存后使用微信识别二维码

或点击复制微信号:416160921

打开微信添加好友: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
复制失败,请重新点击复制!